臭氧发生器要求 4.1 环境条件 4.1.1 臭氧发生器额定技术指标检测的环境条件要求: a) 环境温度20℃±2℃,相对湿度不高于60%; b) 冷却水进水温度22±2℃. 4.1.2 臭氧发生器正常工作条件要求: a)环境温度不高于45℃,相对湿度不高于85%; b) 冷却水进水温度不大于35℃. 4.2 供气气源 4.2.1 臭氧发生器对各类气源要求参见表2. 表2 供气气源指标 气源种类 | 供气压力/Mpa | 常压露点/℃ | 氧气体积分数/% | 空气 | ≥0.2 | ≤-55 | 21 | 空气PSA/VPSA 制氧 | <1立方/小时 | ≥0.1 | ≤-50 | ≥90 | ≥1立方/小时 | ≥0.2 | ≤-60 | ≥90 | 液氧 | ≥0.25 | ≤-70 | ≥99.6 |
4.2.2 应在臭氧发生器进气端配置精度不低于0.1ūm的过滤装置。 4.3 冷却水 4.3.1 直接冷却臭氧发生器的冷却水应满足一下条件:PH值不小于6.5且不大于8.5,氯化物含量不高于250mg/l,总硬度(CaCO3计)不高于450mg/l,浑浊度(散射浑浊度单位)不高于1NTU. 4.3.2 大型臭氧发生器宜采用闭式循环冷却系统。 4.4 额定技术指标 臭氧发生器的额定技术指标按标准状态(NTP)计算,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 表3 额定技术指标
| 臭氧产量 | 臭氧浓度(克/立方) | 臭氧电耗/(kw﹡h/kg) | 空气源 | (按4.2选定) | 25 | ≤18 | 氧气源 | (按4.2选定) | 100 | ≤9 | (按4.2选定) | 150 | ≤11 | 注1: 大型臭氧发生器的额定功率因数(cos∮)不应小于0.12. 注2:小型臭氧发生器产品额定技术指标可适当降低。 |
4.5 压力部件 臭氧发生室的安全阀、控制器件在臭氧发生器工作压力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时,应及时可靠动作,保证安全,与压力有关的仪器、部件应提供合格证书。 4.6 气密性 臭氧发生室应满足强度、刚度要求并保证气密性要求,应符合GB150 的规定。 4.7 稳定性 臭氧发生器运行4h后,在设计的额定功率及进气流量的工况下,2h内臭氧浓度与臭氧电耗的变动值不应超过5%。 4.8 臭氧泄露 臭氧发生器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与额定功率时的臭氧泄露量应符合GB 3095-1996 的规定,1h平均臭氧浓度值不超过0.20毫克/立方米。 4.9 调节性能 对于大、中型臭氧发生器,臭氧产量的调节和控制范围应为10%~100%。 4.10 电气 4.10.1 臭氧发生器壳体、电源柜、防护网均应可靠接地,接地应符合GB14050的规定。 4.10.2 电路应通过介电强度试验和绝缘电阻验证确认其绝缘保护可靠有效。 4.10.3 电源柜内任何带电部件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被触及: ——借助于钥匙或工具; ——通过联锁开关断开电源后。该开关在打开保护罩后即起作用。 4.10.4 大、中型臭氧发生器的电源柜应设置紧急断电开关。 4.10.5 电源柜至臭氧发生室的高压电缆应具备相应等级的绝缘,并宜采用可靠的屏蔽措施;高压接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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